指由起支撑、固定反射和保护作用的部件及联结光源所必须的电路辅助装置组合而成,将一个或多个光源发出的光进行控制分配或反射装置的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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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
—民用灯具:台灯、吊灯、落地灯、壁灯、床头灯等室内灯具;
—建筑灯具:固定在建筑物中的室内外吸顶灯、大型吊灯、组合灯及室外壁灯、投光灯、庭院灯等;
—工矿灯具:防爆灯、防水灯、探照灯、安全标志灯等;
—农业灯具:黑光诱虫灯、人工温室用灯等;
—医疗灯具:无影灯、紫外线杀菌灯、口腔灯等;
—文艺灯具:用于影剧院、文娱场所、舞台等的投光灯、变色灯、滚柱彩灯等;
—装饰用灯:圣诞树灯及装饰灯装置;
—各种发光标志、发光铭牌及类似灯饰:灯饰招牌、灯饰名牌、霓虹灯、广告灯等;
—非电气的灯具及照明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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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包括:
—灯具用玻璃及玻璃部件的制造,列入3145(日用玻璃制品及玻璃包装容器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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