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家庭厨房用的电热蒸煮器具、电热烘烤器具、电热水和饮料加热器具、电热煎炒器具、家用电灶、家用食品加工电器具、家用厨房电清洁器具等电器具的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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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
—家用电热蒸煮器具:电饭锅、电火锅等;
—家用电热烘烤器具:电烤箱、面包烤炉、电烤面包器、电饼铛等;
—家用电热煎炒器具:电炒锅、电煎锅等;
—家用电热水和饮料加热器具:电水壶、电热水瓶、电咖啡壶等;
—家用电饮水处理器;
—家用电灶:微波炉、电磁炉、电炉、气电两用炉等;
—家用食品加工电器具:食品切碎机、榨汁机、混合搅拌器、酸奶生成器等;
—家用厨房电清洁器具:洗碗机、餐具消毒柜、排油烟机、泔水处理器、垃圾处理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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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包括:
—食品制造或餐饮业用烘烤器具制造,列入 3631(食品、饮料、烟草工业专用设备制造);
—工业用或其他非家用的电炉及电加热设备等,列入 3560(烘炉、熔炉及电炉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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